本期作者简介
赵晨泽,男,医学博士,医院心内科医师。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院,目前主要从事各类心律失常、心力衰竭的诊治和相关研究。目前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一项,发表SCI论文多篇,参与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课题。
本期指导作者简介
丁雪燕,医学博士,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,浙江省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室性心律失常学组委员,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心律专业委员会电生理工程学组委员。具有国家卫计委的心脏射频消融及起搏电生理资质,擅长各种复杂快速心律失常的射频消融术。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省厅基金项目,发表SCI论文数篇。淳安优秀下派专家,医院最佳双下沉专家。
室性早搏(PVC)是一种常见的心律失常。在大多数健康人中都存在偶发PVC,但量变引起质变,频发PVC可以导致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、心动过速心肌病等严重后果。因此,对无结构性心脏病的频发PVC患者,我们都建议采用导管消融或是药物治疗。由于导管消融成功率很高,推荐级别也很高,但对于不愿意接受手术或是手术效果不佳的患者,药物治疗也是重要的治疗手段。临床上,四类抗心律失常药物都可以选择使用,究竟哪一类药物效果最好?
近期发表在JCE杂志的一项前瞻性队列研究评估了抗心律失常药物对特发性频发PV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。研究者纳入了所在中心5年内,室早负荷≥5%的非结构性心脏病患者,分为保守治疗组,β受体阻滞剂(BBs)或非二氢吡啶(CCBs)治疗组和I类和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(AADs)组,使用AAD组患者大多都有消融或其他药物治疗失败的病史,而保守治疗的患者年龄较治疗组更轻,基线水平如下图所示。
经过平均5-7个月的随访,保守治疗组、BBs/CCBs组和AADs组的PVC负荷均较基线减少,相对减少中位数分别为32.7%、30.5%和81.3%,而室早消失的比例分别为35%、17%、33.3%,具体结果如下:
在随访过程中,BBs/CCB和AAD两组分别有58.5%和66.7%的患者停药,停药原因主要是不能耐受药物的不良反应。两组的平均停药时间分别为9个月和7.5个月。
结论:对于特发性频发PVCs的患者,BBs和CCBs治疗对减少PVC负荷效果有限,甚至与保守治疗相当。I类和III类AAD似乎可以降低PVC负荷,但也只有1/3的患者的PVC负荷降低到1%以下。因此,用药物治疗频发PVC治疗效果有限。
之江心学评述:无器质性心脏病的频发PVC患者在临床并不罕见。许多PVC患者可能与诱因有关,研究中有35%的患者未使用任何治疗PVC就几乎消失了。对于症状性频发PVC患者通常我们都会推荐导管消融治疗,但许多患者对介入手术的恐惧或是其他原因更愿意药物治疗。年AHA/ACC指南推荐使用BBs和CCBs作为一线治疗,我们临床上也常使用I类和III类AAD,但具体疗效个体差异很大。本研究得出了一个有趣的结论:BBs和CCBs对PVC的疗效甚至不如不使用任何药物;AAD虽然能显著降低PVC负荷,但离1%的目标值仍有一定距离,而且不良反应更大。导管消融可以对PVC起源点进行精准的靶向治疗,显著降低PVC负荷,效果明确显著,是最优的选择。
参考文献
TangJKK,AndradeJG,HawkinsNM,LaksmanZW,KrahnAD,BennettMT,HeilbronB,ChakrabartiS,Yeung-Lai-WahJA,DeyellMW.Effectivenessofmedicaltherapyfortreatmentofidiopathicfrequentprematureventricular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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